一、申報初次考核認定的范圍和辦理方法:
凡委托省人才服務局辦理接收手續的人事代理人員,符合專業技術資格初次考核認定申報條件的,請上(廣東人才網http://www.gdrc.com)下載(考核認定表1—3)填好相關欄目及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;提供大、小一寸彩照各一張;學歷證、學位證、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并請于下列受理的時間內辦理申報認定手續。
二、初次考核認定受理的地點:
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3樓廣東省人才服務局前臺6號服務窗口。
三、初次考核認定受理的時間:
第一批(初始批):2012年08月01日至2012年08月31日;
第二批(補報批):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30日。
四、受理的辦法:
個人代理的由個人準備好相關材料后直接報送;單位集體代理的,由單位人事專員集中收集后提交審核受理;屬服務部跟進集體代理方式的,由各部按規定相對集中收取相關材料齊備后,集中歸口徑送前臺服務專窗審核受理。
五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要求和辦法:
請上(廣東人事網:http://www.gdrst.gov.cn)下載相關對應表格及對照相關評審文件和要求,于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9月15日報我局。經審核,材料符合相關文件要求和規定的當天出具介紹評審函,由本人徑送呈報相關專業的評審委員會。
六、評審提交論文的要求:
需提交論文的請按粵人發[2005]300號文的要求,提供在CN或ISSN刊號發表論文數的要求準備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。
廣東省人才服務局
二○一二年六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