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9日,中科院廣州化學有限公司(廣州化學)召開《黨風廉政個性化責任書》(責任書)現場簽署會,廣州化學中層及以上領導干部、全資及控股公司高管人員、在職黨支部書記參加會議,會議由廣州化學黨委副書記、紀委書記劉偉區主持。
根據中科院黨組、企業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新要求,廣州化學重新制定了《中科院廣州化學有限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》(實施細則),結合廣州化學特點,進一步明確了公司法定代表人、黨政領導班子、部門負責人、紀監審部門負責人、黨支部書記等人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,使責任更加明確,可量化、可考核、可追究。
個性化責任書是以實施細則和反腐倡廉工作計劃為依據,結合崗位的不同,側重點不同。既有對某個崗位相對應的業務領域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,也有對個人的廉潔自律的要求。
廣州化學領導班子成員之間、分管領導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、黨委書記與黨委副書記、黨委副書記與各支部書記分別簽訂了責任書。體現了一級抓一級,層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。切實做到責任明確、追究有力。